近日,一起曲折離奇的侵權案件,在重慶市渝中區(qū)法院進行了證據(jù)交換及庭前調解,經(jīng)由多家媒體報道,引發(fā)了公眾的廣泛關注。這起案件的原告方名叫朱曉娟,是一位曾經(jīng)在1992年被家中保姆將兒子偷偷抱走的苦命母親,而被告方,則是在1995年通過DNA鑒定為這位母親“找回”了孩子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按理說,河南省高院本應算是朱曉娟的“恩人”,然而,導致雙方對簿公堂的關鍵,卻是一個令人大跌眼鏡的事實。原來,河南省高院為朱曉娟“找回”的孩子并非她的親生骨肉,而是另一名遺失兒童。更加令人心痛的是:這個殘酷的真相,竟然直到2018年,才因為重慶警方在四川南充意外發(fā)現(xiàn)了朱曉娟被偷走的兒子而大白于世。最終,面對自己與至親分離26年,誤將他人當做親生兒子養(yǎng)大的不幸事實,朱曉娟憤怒地對河南省高院提起了訴訟,并提出了295萬元的索賠要求。
盡管這起民事案件尚在庭前調解階段,最終結果依然遠未可知,但是,案情當中的一些關鍵要素,卻是雙方都認可、無可非議的事實。不論這起事件在當年到底有怎樣的內情,有一點都是確鑿無疑的——那就是河南省高院確實出具了一份具有極強法律效力,但卻完全與事實相背離的DNA鑒定報告,讓朱曉娟誤將他人當做了自己的兒子。因此,在這場人倫悲劇當中,河南省高院注定要承擔不容推卸的責任。
26年的時間,足以讓襁褓中的嬰孩成長為健康強壯的小伙子,也足以讓曾經(jīng)青春的母親長出蒼老的皺紋。一次鬼迷心竅的誘拐,加上一紙錯誤的DNA鑒定書,讓事件中的多名當事人踏上了與其原本的人生軌跡截然不同的命運旅途,當真相大白的時刻來臨時,其中任何一個人,恐怕都難以輕易接受無情的現(xiàn)實。在這種情況下,僅從情理的角度出發(fā),絕大多數(shù)人都會認同:這不幸的一家人理當?shù)玫揭欢ǖ难a償,出具了那份錯誤鑒定書的河南省高院也理當為這份補償負責。
但是,情理畢竟是情理,要將情理轉變?yōu)榉ɡ?,僅靠普通人的道德判斷是遠遠不夠的。在這起事件之中,對索賠方而言,想要明確定義河南省高院在事件中的侵權責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畢竟,這樣極端而奇特的事件,在與DNA鑒定有關的司法實踐中并不多見,不論在民法條文當中,還是在過往案例當中,都很難找到明確、清晰的參考。河南省高院出具了錯誤的鑒定書,當然要為此擔責,但是,這份責任究竟有多重,河南省高院又要為這次失誤衍生出的連帶問題承擔多少“侵權責任”,卻并非一個能夠輕易說清的問題。因此,朱曉娟提出的295萬元賠償要求,注定不會輕易化為現(xiàn)實。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起案件都很可能成為此類事件的一個“標桿”,其審理結果,不僅會在未來發(fā)生的類似事件中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也會對社會大眾的道德判斷產(chǎn)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負責調解、審理此案的重慶市渝中區(qū)法院,理當對這起事件的情理與法理背景進行充分的考量,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帶著人性關懷,負責任地審理這起特殊的案件。
楊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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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15: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