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4月29日電(記者趙瑞希)明確分配對象、劃定收入財產(chǎn)線、實行封閉流轉、制定增值收益計算方式、調整分配方式……29日,在深圳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建設、分配、流轉、監(jiān)管等具體內(nèi)容的三個配套文件,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深圳市2018年8月出臺了《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提出將在2035年前新增建設籌集170萬套住房,其中:市場商品住房70萬套,占40%左右;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共100萬套,占60%左右。并且,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租售價格分別為市場價的30%、50%和60%。
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和深圳市司法局就上述政策的三個配套文件——《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明確各類住房的申請條件,并劃定收入財產(chǎn)限額。增設的人才住房,面向在深正常繳納社保的各類人才配租和在深繳交10年社保的各類戶籍人才配售。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租售條件變化較大,增設了收入財產(chǎn)限額要求,其具體標準由深圳市發(fā)改部門另行制定、公布,并實施動態(tài)調整,收入財產(chǎn)的認定核對工作由深圳市民政部門負責。并且,安居型商品房租售對象,從此前的繳交3年或5年社保的戶籍居民,調整為繳交10年社保的戶籍居民。公租房除了面向戶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供應以外,還將面向公交司機、環(huán)衛(wèi)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yè)人員,以及先進制造業(yè)職工供應。
分配方式方面,意見稿提出人才住房采取按批次分配方式,采取抽簽、搖號、綜合評分等方式,確定每批次房源的具體申請人名單;公租房仍采取輪候分配和定向配租相結合的方式。
意見稿還明確了對出售的政策性住房實行封閉流轉機制,并制定了增值收益計算方式。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在未取得完全產(chǎn)權前,如要轉讓,由政府回購或轉讓給符合分配條件的其他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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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11:51:19